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法律咨询服务院内磋商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法律咨询服务院内磋商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拟对全院法律咨询服务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溪山医院法律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NYZBB-ZWK-2022029
三、报名资料要求: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3.所有报名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服务项目内容:
㈠日常法律顾问所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院方相应的制度设计及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并有针对性的参与设计组织架构及管理层架构。
2.对院方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从法律上进行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依据。
3.协助院方订立或完善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对院方章程、内部运作流程、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部门工作职责等文件进行梳理,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法律意见。
4.解答法律咨询,告知院方新颁布的或与院方的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5.草拟、修改、审查各种合同、协议、其他法律文书;修改和审查各种规章制度。
6.开展普法宣传,协助院方对员工进行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和培训。
7.参加各类项目谈判,审查及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负责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8.代理院方参加或主持各种非诉讼调解。
9.代理院方参与诉讼、仲裁、行政争议和复议。
10.院方交办的需要法律顾问办理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1.在委托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12.不得从事有损于院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同一法律活动中同时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3.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的院方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㈡普通专项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代理院方参与诉讼、仲裁、行政争议和复议。
2.代理院方参加或主持各种非诉讼案件。
3.院方交办的需要法律顾问办理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4.在委托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5.不得从事有损于院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同一法律活动中同时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6.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的院方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㈢报价要求:
1.诉讼费:参照桂价费〔2013〕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司法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 实施办法》的通知,给予相应折扣优惠;
2.每年顾问费(按年度包干)。
五、参会资料要求:
请有意向的公司准备参会文件,参会文件必须含有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须提供)、项目报价、三年内类似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服务承诺、联系人及电话等资料。参会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参会人员要熟悉业务,资料要求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交参会资料恕不退回。请按要求准备参会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视为不能响应需求。
报名却无故不参会者,视为不诚信供应商,一年内不准参与我院任何的采购会议。
六、报名方法: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文件发至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邮箱(nyztbglbgs@163.com)。在邮件标题注明参加项目及公司名称。
七、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73-7592156
八、报名及递交参会资料时间: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15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请将参会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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